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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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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 36132—2025)国家标准发布,并于2025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,这是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(GB/T 36132-2018)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。
2016年9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》,标志着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。2017年9月以来,工信部先后认定了九批6430家绿色工厂。
2018年5月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,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了GB/T 36132-2018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。
一方面,进入“十四五”后,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。
因此,修订的第一个原因是适应“双碳”目标的需要,将“能”和“碳”置于更加突出的地位。
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》就将“积极推行绿色制造”列为重点任务,提出“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,对标国际先进水平,建设一批‘超级能效’和零碳工厂”。
另一方面,进入“十四五”后,我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也进入关键期,《“十四五”工业绿色发展规划》、《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等提出了“能源消费低碳化、资源利用循环化、生产过程清洁化、产品供给绿色化”等新任务,对绿色工厂创建提出了新要求。
因此,修订的第二个原因是适应新型工业化的需要,重构绿色工厂的内涵和评价指标。
此外,绿色工厂经过近10年的培育和建设,一大批“深绿”工厂脱颖而出,原有的“基础达标”型评价模式亟待向“标杆引领”型评价模式跃迁。
因此,修订的第三个原因是适应绿色工厂发展的需要,推动从“以评促建”向“绩效导向”的转变。
一是更新了绿色工厂的定义,以“新五化”(能源低碳化、资源高效化、生产洁净化、产品绿色化和用地集约化)替代了“旧五化”(用地集约化、原料无害化、生产清洁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);
二是重构了绿色工厂的评价指标,“新五化”一级指标下设14个二级指标,以定量指标为主,删除了照明、建筑、设备设施等定性要求,新增了“可再生能源利用率”、“产品碳足迹”等指标。
三是优化了“基准值vs引领值”评价方法,引入基于“基准值”(行业先进水平)和“引领值”(行业平均水平)的评分体系,达到引领值得满分,低于基准值得0分,介于二者之间按比例赋分。
与此同时,新标准保留了“基本要求”和“评价指标”双评价维度,秉承“先基本、后绩效”的逻辑,即企业必须全部满足的合规性、规划管理、体系建设等基本条件,才能进入后续评价环节。
但相比旧标准将“管理体系”作为评分指标,新标准将质量、环境、能源和职业健康“四体系”列为基本条件。
由于采用了“基准值vs引领值”这一新的评价方法,各行业应按照通则要求,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评价标准,给出对应的基准值和引领值,并对行业企业进行评价。
2018年版: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,并作为工业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;
2025年版: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和相关技术依据,也适用于指导相关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